摘要: 1941年11月1日新聞紙郵資由半分調整為1分,半分郵票不復適用,各區(qū)郵政管理局分別將存票就地加蓋改作1分票售用。此項加蓋票,通用于廣東郵區(qū),故稱湘粵加蓋。
1941年(民國30年)11月1日新聞紙郵資由半分調整為1分,半分郵票不復適用,各區(qū)郵政管理局分別將存票就地加蓋改作1分票售用。
(一)湘粵加蓋
發(fā)行日期:1942.8(民國31年)
1、紐約版大字;2、紐約版小字;
3、港烈大字平頂“分”;4、港烈小字低“1”;5、港烈粗“1”;6、北平烈士高版高“1”;7、北平烈士矮版粗“1”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0x10)
4號仿宋體,石印加蓋紅色,因系手寫,故頗不一致,有大小字之分,阿拉伯數字「1」之大小尤為顯著。壹字簡寫作「一」。此項加蓋票,通用于廣東郵區(qū),故稱湘粵加蓋。兩行間距7mm。
(二)福建加蓋
發(fā)行日期:1942.5.16(民國31年)
港烈,細“分”(粗“分”變體)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x10x10)
4號宋體鉛字活版加蓋紅色,數值「一」字,亦系簡寫。兩行間距9mm。
(三)江西加蓋
發(fā)行日期:1942.8(民國31年)
港烈
加蓋全張枚數:200(2x10x10)
4號宋體鉛字加蓋紅色,數值用大寫之「壹」字,「改作」與「壹分」間之橫距,較他區(qū)加蓋者為窄,阿拉伯數字「1」地位較高,與「作」「分」2字相齊。兩行間距5mm。
(四)廣西加蓋
發(fā)行日期:1943.7(民國32年)
1、港烈一次加蓋深紅(二次加蓋淺紅);2、北平烈士高版淺紅;3、北平烈士矮版淺紅
加蓋全張枚數:50(5x10)
4號宋體鉛字加蓋紅色,數值用大寫「壹」字,加蓋橫距較江西區(qū)加蓋者為闊,數字「1」字較低。兩行間距7mm。
民國38年4月以后金圓券貶值,若干省區(qū),市場上已開始以銀圓為計值標準,漸有恢復銀本位之勢。郵資于同年5月13日起,恢復以前之銀圓基本費率,同時另印基數郵票售用,規(guī)定在使用銀圓地區(qū)按照基數售收銀圓,在使用金圓券地區(qū),則按當地折合率折售金圓券。
抗戰(zhàn)勝利復員后,第1次在上海交由大東書局上海印刷廠以雕刻凹版印制國父像郵票,上為國徽,格式與以前所印者大致相同,惟邊框花紋較為精細。全套11種,自20元至5,000元,最大面值5000元票系雙色套印。 100元,深紅,出現一種變體票:直雙連橫縫漏齒。
抗戰(zhàn)期中,郵票多在后方印制,國內因限于技術及物質條件,制品均嫌粗陋。 全套原有7種面值,其中1元、2元兩種于民國33年10月發(fā)行。20元、30元、50元等3種于民國35年3月起發(fā)行。
銀圓雖未明另為通貨本位,實已取代了“金圓券”。1949年中華郵政只得發(fā)行無面值“單位郵票”以供急需,各類郵件的資費,均用銀圓為基數,發(fā)售郵局按照當日銀圓牌價折合“金圓券”售用。
1949年,中華郵政發(fā)行。面值10元(綠)、20元(棕紫)。上海中央印刷廠承印?! ?0元,紫棕,出現2種變體票:P13、P14;
1948年,中華郵政郵資大幅度上漲,各版孫中山像郵票面值已不適合使用,于是便在這些郵票上加蓋高額“國幣”面值售用。上海大業(yè)印刷公司加蓋。
普56 上海大東版飛雁圖基數郵票
民國38年4月以后金圓券貶值,若干省區(qū),市場上已開始以銀圓為計值標準,漸有恢復銀本位之勢。郵資于同年5月13日起,恢復以前之銀圓基本費率,同時另印基數郵票售用,規(guī)定在使用銀圓地區(qū)按照基數售收銀圓,在使用金圓券地區(qū),則按當地折合率折售金圓券。